按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徐國勇說,這並非「除籍」,而是「移籍」,從法律條文來看為一事實呈現,亦無放寬空間。徐國勇說,戶籍被遷出者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出境未超過四年,回台可馬上恢復戶籍和健保,至於當事人其他勞、國保及稅務相關權益,各機關已就其業管權責斟酌考量。
對於行政院長蘇貞昌表態,若台商因疫情無法返台是不可歸責,也無必要專為二年期限趕著返台,會請主管部會研究。徐國勇說,依院長指示,雖內政部目前沒有修法打算,但會進行研議,看期限是否修法延長。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受訪表示,修法方向是由主管機關內政部進行研議,涉入出國及移民法跟戶籍法。他坦言,受疫情影響,台商反映隔離期太長,影響工作或生活。
綜合各部會初步估算,明年春節自大陸返台台商、台幹約2.7萬人,防疫旅館量能足夠,但面臨地區分配不均等問題。至於兩岸航點是否能增加,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目前兩岸航線載客率偏低,且航空公司獲配航班數仍有剩餘,若有需求即可增班;另一方面,增加航點涉及兩岸互動、疫情及防疫量能,也非我方單方面可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