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盈餘 工商界力爭免稅
金融營業稅可望降至2%、且政府連年稅收超徵,工商團體再接再厲爭取修正當前的稅制,除持續反映再下調金融營業稅之外,新焦點鎖定在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上。工商協進會強調,未分配盈餘課稅是兩稅合一的配套措施,如今兩稅合一已走入歷史,企業界認為配套措施也應該「自然被消失掉」!
據與會者轉述,近二個半小時的餐會中,與會企業家多聚焦於賦稅和金融相關議題,尤其對取消金融營業稅或至少降至2%,以及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所稅最有共鳴。
與會者還說,在金融營業稅方面,企業界開宗明義指出,總統蔡英文已於7月4日出席工商協進會會員大會時,明白表達「可以進一步討論和評估」的立場,業界則提出直接取消或至少降至2%的具體內容,並就令許多企業怨聲載道的未分配盈餘課稅問題,提出反映。
不只是工商協進會對當前稅務問題頗有意見,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也多次表示,應取消未分配盈餘課稅的做法,他2020年曾當面向總統蔡英文提出來,當時蔡英文認為「言之有理」,願意「硬著頭皮去跟財政部長說。」
與會者還指出,會中財政部對此問題有所說明,該部主張未分配盈餘之所以要課稅,是為了避免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協助自然人股東避稅,且未分配盈餘稅具有證所稅的替代稅、補充稅的效果,財政部官員還說,《產業創新條例》已有企業在三年內使用保留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可全額抵減未分配盈餘稅的規定。
但上述說法顯然未能說服企業家們。會中有企業直言,政府近年連連稅收超徵,今年還說超徵1,000億元不成問題,而此時此刻企業既有大環境的國際戰事頻仍、庫存急待去化,以及面臨疫後轉型等諸多挑戰,很需要政府幫幫忙。且保留盈餘再投資是企業成長的重要動力,未分配盈餘加徵5%的作法,影響企業累積穩定自有資金的意願,對未來轉型升級之動能具有抑制的效果。
工商協進會進一步指出,企業的保留盈餘已完納營所稅,是否分配予股東或進行轉投資,屬企業經營決策事項,課徵未分配盈餘稅不甚合理;至於《產業創新條例》所給的優惠部分,林伯豐說,實際上抵減的適用範圍,限制在有形投資上,例如用未分配盈餘增設建物、廠房及硬體設備等,至於企業的研發支出、品牌行銷等,都沒有列入。
本訊息來自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