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國人被迫除籍 內政部:沒打算修法

2021,11月,29日

海外國人被迫除籍,立委紛紛提案修法,有立委主張修法保障參政權、也有立委提案修戶籍法;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回應,目前沒有修法打算,真正問題也不在於戶籍遷出,而是無法返台的國人相關權益,最重要的是,從疫情爆發到現在,政府從未限制國人返台。

民眾檔立法院黨團為保障公民參政權,提案修正紓困條例,無法入境逾兩年者,得申請公職選舉人與公民投票權人登記。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說,海外國人遭除籍後,喪失了一般縣市長選舉的投票權,因要設籍至少四個月,許多台商紛紛陳情,但若要修戶籍法可能茲事體大,因此在新冠肺炎紓困條例內增修條文,因疫情無法入境兩年而受遷出戶籍者,得申請公職選舉人與公民投票權人登記。

邱臣遠指出,修法參考總統大選精神,二○一二年開始,總統副總統選舉與戶籍法脫鉤,海外國人不一定要有戶籍,有國籍就可申請,只要在投票前到被除籍的戶政事務所登記,從二○一二、二○一六年來看,登記的人數約占兩萬人,能保障這些人的參政權。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溫玉霞等人則提案,將出境兩年遷出戶籍規定,延長至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屆滿後六個月。林思銘說,各國不同的防疫措施規定,動輒隔離數十天,對於在海外有工作的民眾非常不便,希望內政部因時制宜,盡速研擬配套措施。

本訊息來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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