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營所稅免暫繳 從簡從寬

2022,08月,12日
9月即將進入營利事業營所稅暫繳申報季,財政部昨(11)日表示,延續先前紓困措施,公司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可在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免辦暫繳,且符合兩情況者,可免申請、直接適用,採從簡、從寬辦理。

財政部統計,2020年約有4.6萬家營利事業適用免辦暫繳紓困,免暫繳稅額約848億元;2021年則有約5.5萬家適用,免暫繳稅額917億元。今年適用家數及稅額可望再上升,稅額預估將影響近千億元。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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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今年營利事業若符合兩情形之一,即可提出申請。第一,是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授權訂定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

第二,或是受疫情影響,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兩個月的月平均營業額或任一個月的營業額,較2019年12月以前六個月或2018年後的任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

財政部表示,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已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考量國內今年4月起疫情升溫,部分行業營運仍受疫情影響,因此繼續提供免辦今年度營所稅暫繳,這也是疫情以來連續第三年提供這項紓困措施,希望減輕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繳稅資金壓力。

財政部指出,免辦暫繳採「申請從簡、認定從寬」原則辦理,有兩種情形之一的營利事業,可免申請,直接適用。

第一種是公司在去年、前年已根據財政部函令免辦暫繳者,可直接適用免辦今年度營所稅暫繳,無須另外提出申請。

第二種則是營利事業在辦理今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已依規定經國稅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奢侈稅,或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也不用再提出申請,直接適用免辦暫繳。

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以曆年制而言為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會計年度比照推算,如4月制即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本訊息來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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