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性稅收緩繳 助製造業微企紓困

2021,12月,02日
11月1日起,中國大陸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政策實施首月(11月1日-30日),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累計緩繳稅費471.4億元(人民幣,下同)。

中新社報導,10月底召開的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今年四季度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行階段性稅收緩繳。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表示,此次推出的稅收緩繳政策覆蓋面廣,涵蓋稅費種類多,優惠力度大。此次是針對年銷售額4億元以下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商戶。

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中型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各項稅費金額的50%;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全部稅費。

進入四季度,企業資金回籠壓力加大。河北百草康神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高峰說:「稅收緩繳政策相當於一筆短期無息貸款,預計可以緩繳89萬元稅款,減輕了我們後續發展的資金壓力。」

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決定,為紓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今年四季度實現的稅款實施緩繳。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分析,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煤電和供熱企業稅款實施緩繳,是助力企業紓困的重要舉措。

本訊息來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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