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效應 兩類稅務申報延長

2022,01月,28日
因應春節假期將至,財政部表示,二類稅務申報時程將順應延長,各類所得憑單的申報截止日比較急迫,僅順延至2月7日;按月及按季課徵的營業稅,繳納期間則改為2月11日至21日。

財政部表示,每年1月時,大多數的營利事業皆須將前一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等,彙總向國稅局進行申報;原本上述各類所得憑單的申報期,是從1月1日至1月31日止,不過今年1月31日適逢農曆春節,因此依法展延期限,最晚可以等到開工首日,也就是2月7日完成申報。

財政部指出,這算是一個簡化申報的措施,原本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等,都應該在所得給付或發生時,將相關憑單填發給所得人,不過每年的彙總申報機制,可免去逐一開立的負擔;國稅局收到資料後,所得人可以在今年4月28日至5月31日之間,直接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詢所得內容,如有必要,也可以要求補開憑單。

另外,由於去年度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或自提儲金,不再計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財政部提醒,扣繳義務人在進行去年度所得憑單申報時,記得配合上述規定變動,正確計算應稅、免稅所得金額。

第二項受春節假期影響的申報時程為營業稅,財政部表示,營業稅有分三種課稅模式,包括每二個月進行課稅的統一發票營業人,以及按季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按月課徵的特種營業人,而2月初正好適逢後二者的申報期。

由於月初遇到農曆春節假期,財政部表示,去年第4季及今年1月營業稅繳納期間,將放寬為今年2月11日至20日,其中20日又卡到周日,因此繳納期限順延至隔天(2月21日),提醒營業人留意繳稅期限的變動。

本訊息來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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