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為推動RCEP實施,大陸海關總署發布「經核准出口商」制度;優化出口原產地證書網上申領、智能審核、自助列印等功能;充分利用RCEP原產地聯絡機制,協調24批次46.9億元的出口貨物順利享惠;協調促成7個成員國接受中國大陸出口企業自助列印原產地證書,出口企業超過85%的RCEP原產地證書享受此便利;對於進口企業因外方原因尚未取得原產地證明的貨物實行擔保放行,企業事後補交證明享惠進口73億元。
與此同時,大陸海關還持續深化與RCEP成員國在海關檢驗檢疫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務實推進RCEP成員國優質農產品對大陸出口,與緬甸、柬埔寨簽署農產品輸大陸議定書;對RCEP成員國新發布技術性貿易措施開展動態監測和分析梳理,交涉應對19項不合理措施;對RCEP涉海關章節規則進行解讀,發布案文規則解讀及出口玩具、水產品、建築衛生陶瓷措施指南等,引導企業用好RCEP各項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