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疫苗採購 非只能由政府簽約

2021,06月,02日

新冠肺炎疫情緊張,民間有意購買疫苗呼聲高,指揮中心日前宣示「進口疫苗只能由政府代表簽約」,消息傳出引發多位前衛生署官員齊聲反駁,繼前疾管局長張鴻仁批評「有疫苗要進,法規完全不是問題」後;前衛生署副長賴進祥也公開強調,疫情嚴峻時,民間可自行購買疫苗,緊急時也不必由藥商提出申請。

張鴻仁日前聽聞指揮中心最新的進口疫苗規定時,直接批評:「別再亂扯法規、品質安全」,他直指30年前進入藥政處四年多,後來擔任疾病管制局首任局長,非常清楚,任何人有疫苗要進,法規完全不是問題。可以用《藥事法》、《傳染病防治法》進口疫苗。

至於賴進祥,也在近日接受媒體訪談時表示,2003年SARS發生時,有感於病毒變化快速,什麼事都可能發生,不可能完全按步驟來,因此衛生署修訂藥事法第48-2條,為了預防、救治生命,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時,可「專案核准疫苗進口」。

另一位衛生署前副署長、藥政處長蕭美玲也透過媒體指出,藥事法第48-2條有提出例外的狀況,「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及「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需要」時,可專案核準申請。

蕭美玲認為,民間若能進口原廠藥品或疫苗,主管機構只要確認來源及藥品安全性,不一定非得由政府直接簽約,類似的事情過去己有先例。

本訊息來自聯合新聞網

相關連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