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元勞保紓困貸款 30日起申請

2021,12月,23日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保局開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凡符合勞保投保年資15年等4項條件的勞保被保險人,均具申貸資格,開辦銀行為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金融機構,申請時間為今年12月30日到明年1月14日。

勞保局官員指出,勞保紓困貸款提供符合條件的勞保被保險人向勞保基金借貸,不同於紓困期間所推出的「勞工紓困貸款」,勞工紓困貸款財源來自於銀行自有資金;因此,紓困期間曾經借貸勞工紓困貸款的勞工,仍可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根據統計,今年勞保紓困貸款借貸人數為7.6萬人。

根據規定,勞保被保險人須符合4條件才能申請勞保紓困貸款,包括: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勞保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保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申辦勞保紓困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

總額度200億

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以200億元為原則,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例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89元。

這項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28%,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保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年利率計算。

本訊息來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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